應該理解的構建工具集合的初始原則是,每個工具包產品都是為特定特定功能而製作的資源。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通常無法支付費用以提供最有效地適應每個程序的施工設備,這在開發過程中任何時候都是必要的,因此選擇適合該工作的理想產品至關重要。
通常,最有益的策略始終是考慮最常見的職責並選擇能夠執行個人職責的設計設備。當必要時,建築工程師挖掘機快速連接器製造商將利用他的聰明才智來調整以這種方式提供的齒輪以完成工作,而不會將產品或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置於危險境地。
最後,通過短期租賃,總是有可能遠離購買選定的建築設備的高昂價格。這個獨特的建築項目的費用將得到改善,但至少這項工作可能會有效地利用為該獨特意圖而設計的建築設備來完成,此外,它將被正確完成。租賃建築產品還節省了為一項任務投資機器的大筆費用。
決定開發工具的第二個理論是這樣一個事實,即每件創造設備的費用,而不是第一次支出,甚至是單個建築產品每小時的擁有價值,是經濟選擇的合法標準。
舉例來說,任何時候鏟子壞了,它不僅會增加維修成本,而且當貨車創造很少時,整個卡車車隊的佔有和人工費用將繼續存在,等待鏟子修理或更換。
建築設備選擇的第三個原則是盡可能使用標準化的齒輪。標準化區域可用並且可以儲存以減少替換延遲。它們可能幾乎總是比專門製造的元件便宜得多。此外,標準化建築產品通常可以通過添加或替換其他標準化部分輕鬆轉換為許多其他用途,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對開發工具的原始投資。